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2023年工程管理类硕士MEM招生简章
时间:2022-09-22 09:40:09 来源:杭州达立易考教育 点击:
各大高校2023年招生简章已陆续发布,杭州达立易考教育专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以下信息!一、工程管理类硕士项目简介 本专业学位依
各大高校2023年招生简章已陆续发布,杭州达立易考教育专为各位考生整理了以下信息!
一、工程管理类硕士项目简介
本专业学位依托国内首创的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特色办学平台,汇聚校内18个A类工程和管理学科、16个国家级研发平台、15个专业学院的优质教育资源,秉承“求是创新”校训,培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系统掌握工程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跨工程领域知识和技术,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工程管理领军人才和产业领袖。
二、培养特色
1、复合交叉,培养跨工程领域的工程管理人才
将校内外不同学科领域研发及产业化过程中的工程和管理思维方法全面交叉融入到各培养环节中,培养学生的跨工程领域的系统意识、系统思维和系统解决问题的能力。
2、校企协同,培养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工程管理人才
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进行技术+管理+应用”的教学,聘任行业专家进入课堂授课;依托工程师学院的8大工程训练公共平台和33个校外专业实践基地开展校企协同的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发现、分析、解决实际工程管理问题的能力。
3、国际合作,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程管理人才
依托海外联合基地,与巴黎综合理工等世界顶尖工程人才培养院校深化合作,与剑桥大学等国际顶尖大学建立和实施世界顶尖大学合作计划,培养学生的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
三、招生计划
序号 |
领域名称(代码) |
学习方式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培养地点 |
备注 |
1 |
工程管理(125601) |
非全日制 |
制造工程管理、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工程管理、标准化、技术转移 |
355 |
杭州 |
报考考生学业水平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2020年9月1日前毕业)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2018年9月1日前毕业)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者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2021年9月1日前获得)工作经验的人员。学费:15万元/全程/生。 |
2 |
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 |
全日制 |
智能制造系统、智慧服务、工业大数据分析与应用,人因工程,供应链管理 |
10(其中统考生招录5名) |
杭州 |
报考条件详见《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机械类、仪器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计算机类、化工与制药类、交通运输类、工业工程类、物流管理与工程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等本科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学费:4万元/全程/生。 |
3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非全日制 |
|
20 |
宁波 |
1、在职学习,周五至周日分段集中授课;
2、 培养地点:宁波;
3、 学费:15万元/全程/生。 |
注:
1、实际招生计划及有关报考要求等均以《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3年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所有领域研究生满足毕业条件的均授予浙江大学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并获得浙江大学研究生毕业证书(注明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3、我院中法创新创业管理双硕士学位班,是在拟录取后再进行申请考核选拔。该双学位项目由工程师学院和三所法国顶尖工程类精英院校-巴黎综合理工学校(l'X)、巴黎国立高等电信学校(Télécom Paris)及巴黎国立高等先进技术学校(ENSTA)联合设立,课程由中法双方师资共同授课,全英文教学,入选研究生在读期间将赴法交流一学期。参考《2022年中法创新创业管理双硕士项目招生简章》。
4、工程管理(125601)的报考、复试、录取不区分研究方向。
5、具体报考事项等请依照《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四、培养方式及费用
全日制:学生脱产学习。4万元/全程▪生,按学制平均到每个学年收取(1.6/1.6/0.8万元)。
非全日制:学生在职学习。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五至周日及节假日进行,每两周集中一次。15万元/全程▪生,按学制平均到每个学年收取(6/6/3万元)。
学制2.5年(最长4.5年)。教学采取理论学习、分组讨论、现场实践教学等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五、奖助学金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参加针对研究生的评奖评优、学习生活条件、医疗保障等方面同浙江大学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
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奖励金额5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该学年可参评人数的5%;二等奖:奖励金额2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该学年可参评人数的10%。
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 》